绍兴文理学院2001级学生军训要求

一、学员必须认真学习学校下发的《军事理论和国防教育学习资料》,学校将在24日下午统一举行考核;

二、不得无故不参加军训活动,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报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才可请假,同时,必须参加下一届军训;

三、军训中,学生一律穿球鞋,女生不得穿裙子,会操时各班服装要求基本统一;

四、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训练场地,各营和连要做好组织和检查工作,并及时把出操情况上报给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学校将评选军训标兵若干名,学生必须认真做好总结,积极参加推荐、评选活动。  

六、个人总结必须在27日下午5:00以前交各连队指导员处。各连组成评定小组,在27日晚上对各学员进行评定,在28日上午9:00以前将各学员小结及军训标兵名单上报给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文理学院2001级学生军训考核办法

一、军训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凡入我校就读的学生无特殊原因(疾病等)均应参加军训,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合格者将获得军训合格证书。

二、军训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合格、不合格)。军事理论考核(采用笔试,开卷考)占30%;军事训练占60%,由各连根据各人训练情况评定;平时表现占10%。

军训过程中有以下行为的,均视为违纪行为:1、不听教官指挥号令;2、无故旷课;3、考试作弊;4、不遵守校纪校规等。违纪者军训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三、军训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随下一年级新生进行重修,并记入档案。

四、每个参加军训的学生都要按照计划所规定的时间进行训练。任何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按校规作旷课处理。缺勤超过军训课时的1/3者,视为军训不合格。

在军训期间请事假从严控制。病假以校医院的诊断证明为准。

五、军训成绩在军训结束后评定。各学员先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01级学生军训个人小结》,经各连考核,报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军训连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根据军训成绩和表现,评选出军训标兵若干,报军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连队推荐军训标兵比例为15%。

七、学生军训成绩和表现与年度评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等挂钩。

  

 

                         绍兴文理学院军训领导小组

    200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