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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的组织,是为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营建一个安全、舒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而产生的。自管会是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团体。为加强自管会运作的效率,严肃自管会的纪律,特制定《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1、 自管会的会议由自管会部长例会和各部门会议组成。
2、 例会主要内容:
a、讨论制定工作计划
b、商讨自管会工作重大事情
c、听取各部门负责人工作汇报,沟通信息,总结经验
d、布置工作
e、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f、其它
3、自管会部长例会隔周定期举行,一般定在单周周三下午三点半(如有变动,将由办公室另行通知)主要由自管会办公室负责人和各部部长通告近期工作动态、组织自管会成员学习有关文件和精神、宣布自管会决议等。
4、各部门会议由本部部长根据近期工作情况及上级精神自行安排会议时间,不定期举行,原则上应是隔周举行,并与自管会全体会议错开,主要安排和协调本部工作的具体事宜、组织学习等。
5、例会纪律是自管会纪律和制度建设的体现。在自管会干部发言期间,其他成员要保持安静。会议要求认真做好笔记,并存档(这将作为期末考评的标准之一)。笔记要求用钢笔或水笔写成,书写工整,记录详细。
6、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各例会两次者,不得参加自管会优秀成员及校级优秀干部的评选。
7、各部门的会议制度由部长自行制定。部长要及时上交会议记录。
8、会议开始前,因故不能参加例会的要提前写好请假条,请办公室主任签字后视为有效。召开全委会时部长请假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写好请假条,由主任签字后视为有效。
9、会议时要求与会者遵守与会秩序,并把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振动或关机。
10、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2003年10月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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