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及工作职责
1、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学生工作部(处),代表学校行使学生公寓的教育管理职能。
2、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的管理思想和工作理念,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加强公寓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工作,维护公寓区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和安全稳定;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和公寓文明建设,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和休息的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综合素质,切实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服务。
3、制定并实施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负责公寓区学生的秩序管理。加强对公寓区各院系学生行为规范的检查监督,记入学生日常管理档案;建立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并指导开展工作;组织文明寝室和优秀宿管干部及其他有关先进的评比表彰;负责处理发生在学生公寓区的各类违纪事件。
4、根据院(系)、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负责做好学生公寓的铺位安排与调配工作,并将铺位安排表抄送后勤集团相关部门。
5、制订院系学生公寓管理目标要求和有关职责,做好对院(系)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和派驻辅导员工作等的考核评价工作。
6、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与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深入学生,及时处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主动为学生服务。
7.对后勤集团公寓管理服务员工进行监督与考核,考核意见作为后勤集团核发员工年终津贴的重要依据。
8.对后勤集团在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与服务进行检查、督办、协调,对其中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查核。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辅导员职责
1.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辅导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较高的理论素养,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热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 根据我校实际,辅导员原则上按800(生):1(辅导员)配备。聘用途径采取学校人事代理,由校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
3. 在学工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主抓负责片区的各项工作,向学工部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
4. 做好片区内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帮助学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促进学生公寓的规范管理和文化建设。
5. 要经常接触学生,深入实际,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情绪、学习、生活等情况,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学生排忧解难结合起来,反映学生的各种要求和意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院(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6. 对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加强公寓区的纪律、卫生检查,协助院(系)排解寝室、学生之间的矛盾,带领学生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公寓。
7. 带领区片内学生信息员队伍开展工作,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住苗头和动向,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8. 在学期内原则上每周在公寓住宿5晚以上,就寝时间最迟不超过11:30,切实掌握学生晚上就寝情况。
9. 认真做好工作笔记,记录学生违纪违规等不良情况和,自己开展针对性教育管理的措施和效果,记录学生中先进和典型的人与事记录片区内党团小组、自律组织等开展工作的情况,记录片区内的学风情况和院(系)参与管理的情况,记录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
10. 每星期定期查房二次,检查学生公寓各方面的情况,对片区内服务员工(门卫、清卫)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11. 认真做好公寓内家具财产等的清查、报修工作,对损坏的家具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理。
12. 加强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